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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海运

锂电池海运受到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37-14版,< 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 的限制和要求
1、对≤100Wh电池或≤20Wh电芯
◆ 单独锂电池PI 965 Section IB, 或与设备包装一起锂电池产品PI966 Section II,或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产品PI967 Section II
◆ 依据IMDG 38-14 Edition的188的豁免条款,可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 包装经过1.2m跌落测试
◆ 外包装标签要求:锂电池标记
◆ 单件超过12kg的包装应使用托盘装载和防护

2、对大于100Wh电池大于20Wh电芯
◆ 单独锂电池PI 965 Section I, 或与设备包装一起锂电池产品PI966 Section I,或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产品PI967 Section I
◆ 海运的大型锂电产品
 
分布式光伏储能箱 储能机柜 动力电池系统 大型移动式储能电站
基本要求
1  货物进行危险品申报
2  PI 965 Section I,PI 966 Section I需使用UN PG II包装
3  PI 967 Section I 和 Section II可使用普通包装
4  张贴9类危险品锂电池,产品及收发货人信息
5  前往欧盟或美国需要进行集装箱的危险品加固
6  集装箱四周规定位置张贴第9类 锂电池危险品标签

日期:2018/2/9 16: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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