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首页
业务范围
FBA专区
常见问题
电池专区
最新资讯
招聘信息
联系我们
 
分类导航
- 关于我们
- 企业文化
- 业务范围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最新资讯
- 油轮|散货|集装箱|拆船一周市
- 日本三大船东整合集运业务获批
- 全球三大航空联盟运力、机队对比
- 2017最新世界十大集装箱港口
- 亚洲区域内集装箱船队发展趋势
- 广东路坦即日起隆重推出:潮汕地
- 上半年,美国集装箱进口将大幅增
- IATA:全球航空货运“十一连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11家船公司调整码头作业费 进出口企业每年可减负35亿
11家船公司调整码头作业费 进出口企业每年可减负35亿

去年以来,根据企业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对我国市场上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收取码头作业费等附加费的行为开展了执法调查。近日,中远海运、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达飞轮船、美国总统轮船、赫伯罗特、长荣海运、现代商船、日本邮船、商船三井、中外运等11家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相继致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主动承诺规范码头作业费(THC)收费行为,提出调整收费标准。

上述船公司THC调整方案由各公司发布于其官网

 

码头作业费是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向进出口企业收取的一项主要海运附加费。据对上述11家船公司相关数据测算,此次码头作业费调整每年可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约35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要求,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要依法合规经营,自觉规范包括码头作业费在内的海运附加费收费行为,努力构建收费自律机制,促进海运行业健康良性发展。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密切跟踪相关船公司收费情况,保持对海运市场竞争的关注,切实维护海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日期:2017/3/2 9:19:23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DPD 货物跟踪 DHL 货物跟踪 FedEx 货物跟踪 UPS 货物跟踪 FIATA 马士基(maersk)

Copyright 广东路坦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2014-2026

  ICP备案号:粤icp备14082353号